渝新冠指字〔2020〕13号
关于解除城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出入
交通管制的通知
各街道(办事处),区委各部门、区直各单位,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3月9日,我区疫情风险等级由高风险下调为中风险,经市政府同意,自3月10日起,解除城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出入交通管制,恢复正常交通秩序,车辆驾驶人凭《电子通行证》在本人居住小区内扫码出入,在非本人居住的小区(除医疗防控、居民生活保障用车外)不得进出,请各街道(办事处)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值班值守点贯彻执行。
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3月9日
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