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分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第2号公告
的补充通知
2020年2月7日,分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(2020年第2号)》,为进一步完善该公告,切实规范相关出入证明办理流程,现作出如下补充:
1.县外人员进入我县境内的,在主动提前提出申请前,必须提供乡(镇、街道、园区)以上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(格式见附件)。
2.有公务出差任务的,必须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出差原因、同行人员、往返时间。该证明必须一式两份,出城留给卡口一份,进城留给卡口一份。
分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0年2月10日
附件
健康证明
兹证明我辖区 ,住址: ,身份证号: ,近14天无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,无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身体健康。
特此证明。
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
经办人: